,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宿州银监分局对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员工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显示,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报送虚假报表资料,宿州银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于2018年8月2日对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沈道宽因报送虚假报表资料,宿州银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沈道宽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天眼查显示,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沈道宽,2009年5月8日,在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主要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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